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11/04/25 2.私募有價證券種類:普通股 3.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: (1)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擇定特定人並授權由董事會處理。 (2)應募人/與公司間關係 吳幸穗/本公司經理人 鴻憶投資有限公司/本公司關係人 佳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/本公司大股東 能鋐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/無 忠禾投資有限公司/無 一路平安發大財股份有限公司/無 侯夙芬/無 陳正林/無 林正庸/無 蔡雨辰/無 黃宗元/無 黃造蓉/無 黃鈴茹/無 陳正曜/無 吳瑛/無 蔡玄亞(一ㄚˋ)/無 蔡怡如/無 劉榮龍/無 洪惠卿/無 賴政嘉/無 鍾鴻正/無 孫啟欽/無 廖東順/無 賴進祥/無 4.私募股數或張數:65,664,534股 5.得私募額度:以不超過140,000,000股為限,於110年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一 年內分1~3次辦理。 6.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: 私募之每股價格:12.00元;尚無低於參考價之八成,其參考價之計算如下: (1)定價日前1、3或5個營業日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,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14.50元、14.53元、 14.58元,擇前5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14.58元為基準。 (2)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,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14.66元為基準。 綜上,取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,故本次私募之參考價格為14.66元。 考量對股東權益之影響,以12.00元為本次實際私募發行價格,為參考價格之 81.86%,不低於股東會決議參考價格之八成,故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 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,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、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 價,應屬合理。 7.本次私募資金用途:充實營運資金、償還銀行借款或因應未來長期發展所需等 一項或多項之資金運用計畫。 8.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:本公司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、 便利性、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,故採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。 9.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:無。 10.實際定價日:111/04/25 11.參考價格:14.66元 12.實際私募價格、轉換或認購價格:12.00元 13.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: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 行之普通股相同;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,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 ,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,餘不得再賣出。本公司私募股 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,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是否依相關規定向臺灣證 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核發上市標準之同意函後,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,並申請上市交易。 14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不適用。 15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不適用。 16.附有轉換或認股者,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(上市普通股數A、A/已發行普通股):不適用。 17.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%者,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: 不適用。 18.其他應敘明事項: (1)本公司於110年11月30日股東臨時會通過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, 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140,000仟股為限。 (2)本次於111年4月25日董事會通過發行價格及發行股數65,664,534股。 繳款期間為:民國111年4月25日起至民國111年5月9日止。 私募增資基準日:民國111年5月9日。
2530華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第二次私募普通股發行 價格及相關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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