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PL報價看漲、高雄資產進補 中石化雙題材發威 營運有看頭(京華城+苗栗案)

俄烏衝突持續,因俄羅斯占全球CPL(己內醯胺)供應3%,也是亞洲CPL主要供應國之一,法人表示,若國際制裁發酵,CPL報價有望攀揚。因此而受惠的中石化(1314)表示,目前稼動率維持滿載,終端需求平穩,3、4月逐步進入下游服飾需求旺季,有利第二季CPL報價行情。

而台積電決議赴高雄投資設廠,也帶動中石化高雄資產看俏。公司先前順利標出高雄市前鎮區土地,交易總額23.8億元,溢價率15.6%,另還有一筆也位於前鎮區的土地尚未標出,將伺機標售。

近年以「石化事業」、「土地開發」雙主軸為發展策略的中石化。石化事業以兩岸質量整合為考量,推動高雄港洲際碼頭、苗栗頭份精細化工,大陸威名石化基地建設,合計投資規模逾340億元。

為因應大陸提高CPL自給率,中石化向下游PA 6進行垂直整合,鎖定紡織、工程塑膠產業、運動休閒、車用、醫療設備、智慧3C、5G等工塑產業領域;PA 6營收比由3%逐步提升到16%。

大陸如東威名石化一貫廠已產出PA,CPL原料環己酮也試車完畢;苗栗頭份則推動「精細化工」轉型,布局OPP下游光學衍生物、二元醇系列單體。

資產開發除了高雄資產外,苗栗頭面積近兩千坪的土地,也透過合建分售(地主20%、建方80%)營運模式,委託子公司鼎越開發建造及銷售,預計興建透天店面結合公寓大樓的集合住宅,瞄準竹南科上班族購屋商機。

此外,中石化北市京華廣場開發案預計打造多功能Grade A+國際頂級商辦園區,9月應可取得建照,聯貸案由新光銀行主辦。

資料來源:04:102022-03-03 工商時報 彭暄貽

5213 亞昕本公司取得新北市容移土地公告

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:
本公司與全虹公司共同投資興建新北市三重區菜寮段土地(下稱該案),因土地容積移轉之需,故向全虹公司購入該案所需之容移土地。本案土地為全虹公司於民國97~103年間向非關係人陸續購入
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本案土地為全虹公司於民國97~103年間向非關係人陸續購入已逾5年以上,且全虹公司購入時並非本公司之關係人
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):不適用
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交付或付款條件:依買賣合約約定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無
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:議價,參考市場行情並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行。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不適用
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不適用
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不適用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
不適用
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
不適用
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
不適用
18.會計師姓名:
不適用
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
不適用
20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

21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
興建房屋出售
22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

23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
24.董事會通過日期:
民國111年03月02日
25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
民國111年03月02日
26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是
27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
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28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
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29.其他敘明事項:
依「取得或處分處理資產準則」第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,因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時間,
距本次交易日已逾五年,故毋須依處理準則第十七及第十八條規定辦理。

2548 華固本公司出售華固國家置地大樓部份房屋及車位。

1.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(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):標的物名稱:華固國家置地大樓。
坐落:新北市新莊區建國段267、267-4等2筆地號。
建物:前列土地上所興建之「華固國家置地大樓」部分樓層及車位。
2.事實發生日:111/3/2~111/3/2
3.交易單位數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
交易單位數量:房屋 12 戶( 1553.36 坪),及停車位 38 個。每坪平均價格:約新台幣 38.82 萬元。
交易總金額:新台幣 68,000 萬元。
4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(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
交易對象:優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與本公司之關係:非本公司之關係人。
5.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、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、前次移轉日期
及移轉金額:不適用。
6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不適用。
7.預計處分利益(或損失)(取得資產者不適用)(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):預計處分利潤率約 25% ~ 30%。
8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
付款條件:依約定付款。
契約限制條款:無。
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無。
9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(如招標、比價或議價)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
決策單位: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:議價。
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: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。
決策單位: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。
10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:為爭取交易時效,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。
11.專業估價師姓名:為爭取交易時效,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。
12.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為爭取交易時效,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。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是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為爭取交易時效,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。
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不適用。
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不適用。
18.會計師姓名:不適用。
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不適用。
20.經紀人及經紀費用:無。
21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:獲取營業利益。
22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:無。
23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
24.董事會通過日期:不適用。
25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不適用。
26.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:否
27.依「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」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28.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,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:不適用
29.其他敘明事項:無。

2509 全坤建更正本公司擬與非關係人簽訂開發台北市 北投區溫泉段一小段37地號等1筆土地合建案 交易金額及其他敘明事項

1.契約種類:合建分屋
2.事實發生日:111/3/3~111/3/3
3.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:契約相對人:熱海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
4.契約主要內容(含契約總金額、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)
、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
(1)土地標示:台北市北投區溫泉段一小段37地號等1筆土地。
(2)基地面積:土地面積約640.695坪。
(3)分配比例:a.房屋:地主為55%,公司為45%,採立體分配
。B.車位:地主為55%,公司為45%。C.預計參與投入金額:約為新台幣12.2億元整。
5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:為爭取交易時效,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,待候補。
6.不動產估價師姓名:為爭取交易時效,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,待候補。
7.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為爭取交易時效,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,待候補。
8.取得之具體目的:開發興建以供出售
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:不適用
1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
11.董事會通過日期:根據本公司授權辦法,授權董事長核准。
1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根據本公司授權辦法,授權董事長核准。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不適用
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不適用
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不適用
18.會計師姓名:不適用
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不適用
20.其他敘明事項:
交易價格為新台幣3,845萬元為合建保證金,基地面積約640.695坪,每坪土地保證金新台幣60,000元

9945 潤泰新代子公司潤泰建設(股)公司公告 「新北市板橋區江翠段合建案」相關事宜

1.契約種類:合建分屋
2.事實發生日:111/3/2~111/3/2
3.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:自然人(非本公司之關係人)
4.契約主要內容(含契約總金額、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)、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
(1)土地標示:新北市板橋區江翠段66地號等共5筆土地
(2)基地面積:計3,762.62平方公尺(約為1,138.19坪)
(3)分配比例:地主分配比例50%、建方分配比例50%。
(4)預計投入總建造成本:約為新台幣14億2,366萬元。
5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:
(1)友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
評估價值:
地主分配比例:50.6%
建方分配比例:49.4%
(2)誠石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
評估價值:
地主分配比例:51%
建方分配比例:49%
6.不動產估價師姓名:
(1)友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師-王澤仁
(2)誠石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:估價師-王志瑛
7.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
(1)友宏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
估價師-王澤仁 _開業證書字號:(108)新北估字第000130號
(2)誠石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:
估價師-王志瑛 _開業證書字號:(108)北市估字第000270號
8.取得之具體目的:開發興建以供出售
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:不適用。
1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
11.董事會通過日期:民國111年03月02日
1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民國111年03月02日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不適用
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不適用
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不適用
18.會計師姓名:不適用
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不適用
20.其他敘明事項: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