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05 寶徠公告本公司擬與關係人就「松雍案」(原名稱:信義案)簽訂工程 合約增補協議。

1.契約種類:住宅興建工程
2.事實發生日:111/3/16~111/3/16
3.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:
璞承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
(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-璞全廣告股份有限公司100%持股之公司)
4.契約主要內容(含契約總金額、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)
、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
1.本公司共同投資興建之營建個案「松雍案」(原名稱:信義案)之工
程興建,原經民國109.03.19董事會通過,全案發包總價款原為新台
幣817,472,801元整,依本公司參與投入興建比例35%計算,發包金額
為286,115,480元(含稅)。
2.今因疫情及物價波動之影響致工程材料及工資價格飆漲,營造商已
不堪負荷,經雙方多次協商後,建商擬補貼工程款50,000,000元,並
簽訂增補協議,經增補後本案發包總價款為867,472,801元,依本公司
參與投入興建比例35%計算,發包金額增加為303,615,480元(含稅)。
5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:
不適用
6.不動產估價師姓名:
不適用
7.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
不適用
8.取得之具體目的:
集合住宅興建工程之合約增補。
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:
無此情形
1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是
11.董事會通過日期:
民國111年03月16日
1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
民國111年03月16日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
不適用
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
不適用
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
不適用
18.會計師姓名:
不適用
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
不適用
20.其他敘明事項:
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