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04 2.契約或承諾相對人:永豐商業銀行等聯合授信銀行團 3.與公司關係:無 4.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(或解除日期):自本授信案首次動用日起 算至屆滿五年之日止。 5.主要內容(解除者不適用):總額度為新台幣65億元之 聯合授信合約。 6.限制條款(解除者不適用):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.承諾事項(解除者不適用):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.其他重要約定事項(解除者不適用):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.對公司財務、業務之影響:充實中期營運資金 10.具體目的:投資興建店鋪集合住宅大樓供銷售使用。 11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公司已於111/02/18與銀行團簽約時發布重訊, 111/03/04董事會追認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