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契約種類:都市更新 2.事實發生日:111/7/1~111/7/1 3.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: 自然人(非公司之關係人) 4.契約主要內容(含契約總金額、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) 、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 (1)土地標示:台北市士林區天母段三小段105-3地號等3筆土地。 (2)基地面積:計856平方公尺(約259.06坪)。 (3)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報告書之共同負擔比率:地主63.86%, 公司(實施者)約36.14%。 (4)預計投入總建造成本:約為新台幣4億5,755萬元。 5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: (1)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價值:地主權益比例地主分配 比例:63.86% 建方分配比例:36.14% (2)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價值:地主權益比例地主分配 比例:62.31% 建方分配比例:37.69% (3)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價值:地主權益比例地主分 配比例:62.28% 建方分配比例:37.72% 6.不動產估價師姓名: (1)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師-羅一翬 (2)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師-胡毓忠 (3)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師-張義權 7.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 (1)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(105)北市估字第000226號 (2)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(104)北市估字第000212號 (3)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(94)北市估字第000055號 8.取得之具體目的: 開發興建以供出售。 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: 不適用。 1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 11.董事會通過日期: 不適用。 1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 不適用。 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 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 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 不適用 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 不適用。 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 不適用。 18.會計師姓名: 不適用。 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 不適用。 20.其他敘明事項: 本公司擔任實施者之台北市士林區天母段三小段105-3地號 等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, 業經台北市政府111年6月28日府都新字第11160090003號函准予核定實施在案, 本公司於111年7月1日接獲台北市政府公文通知,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