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53大將–公告本公司開發台北市士林區天母段都市更新案相關事宜

1.契約種類:都市更新
2.事實發生日:111/7/1~111/7/1
3.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:
自然人(非公司之關係人)
4.契約主要內容(含契約總金額、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)
、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
(1)土地標示:台北市士林區天母段三小段105-3地號等3筆土地。		
(2)基地面積:計856平方公尺(約259.06坪)。			
(3)依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報告書之共同負擔比率:地主63.86%,
公司(實施者)約36.14%。
(4)預計投入總建造成本:約為新台幣4億5,755萬元。
5.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:
(1)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價值:地主權益比例地主分配
比例:63.86% 建方分配比例:36.14%	
(2)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價值:地主權益比例地主分配
比例:62.31% 建方分配比例:37.69%
(3)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評估價值:地主權益比例地主分
配比例:62.28% 建方分配比例:37.72%
6.不動產估價師姓名:
(1)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師-羅一翬			
(2)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師-胡毓忠
(3)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估價師-張義權
7.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:
(1)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(105)北市估字第000226號			
(2)宇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(104)北市估字第000212號
(3)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:(94)北市估字第000055號
8.取得之具體目的:
開發興建以供出售。
9.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:
不適用。
10.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:否
11.董事會通過日期:
不適用。
12.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:
不適用。
13.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、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:否或不適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:否或不適用
15.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:
不適用
16.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,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:
不適用。
17.會計師事務所名稱:
不適用。
18.會計師姓名:
不適用。
19.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:
不適用。
20.其他敘明事項:
本公司擔任實施者之台北市士林區天母段三小段105-3地號
等3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,
業經台北市政府111年6月28日府都新字第11160090003號函准予核定實施在案,
本公司於111年7月1日接獲台北市政府公文通知,特此公告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