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24 2.公司名稱:華友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5.發生緣由: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預計處分位於桃園市楊梅區上田段土地。 6.因應措施:發布重大訊息公告。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 (1) 本公司依「公司法」第185條規定: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, 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,以出席股東 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 (2) 依「公司法」第186條規定:本案異議股東得行使股份收買請求權。 執行期間:民國111年3月24日至民國111年6月23日止。 執行方式:異議股東於股東會為本案決議前,以書面通知公司反對該項 行為之意思表示,並於股東會中表示反對,請求公司以股東會 當日之收盤價格,收買持有之股份。 連絡方式:請洽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「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」 (地址: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、 電話:(02)2586-5859)辦理。 另其未盡事宜,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